1.被我院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新生,于2013年3月29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我院刷卡缴费,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我院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特困生学习。
3、通过我院单独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十一条 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
1.学院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
2.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申诉电话:0594-7658066 7659335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4-8166999 7655056 7655059 7655016 7685735
传真号码:0594-7655016 7692626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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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提前单独招生入学、助学及毕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