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已报名参加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普通高考、高职单考,下同)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学生),于3月1日8时至15日23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栏目报名,考生须认真查看相关高职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生简章”栏目和各高职院校网站上公布)中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并根据该院校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填报专业志愿。
未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可于3月1日至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进行预报名,3月4日8时-17时到本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补报名手续,然后再进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报名。
报名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报名考生信息发送至有关高职院校。考生须按照所填报院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办理考试确认手续。
2.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参加由试点院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面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文化课考试时间为3月23日。
3.录取。2013年3月30日前,试点院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含免试考生名单,下同),并将拟录取考生信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数据上报系统报送,经审核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省教育考试院仅进行录取监督,在录取过程中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等职业院校负责。
如果考生同时兼报中职推免,并被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的,将不参加中职推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013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考试与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