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3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2013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4 16:53: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2:52

满意答案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均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分省份、分类别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其中,福建省内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统考的成绩,福建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成绩。各专业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综合分=文考总分×40%+专业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文考总分×30%+专业成绩×2.5×70%。

编导类综合分=文考总分×60%+校考成绩×2.5×40%。

第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控制线。福建省体育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份若无特殊规定,原则上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福建省体育考生若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体育成绩(百分制)×7.5×70%。

第十三条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6-2591404。

第十五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第十六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缓”交学费。

第十七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贷出金融机构审批。另外,根据往届学生做法,学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也可向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商业贷款。

第十八条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供临时补助。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校勤工助学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 一般本科专业(学制四年):5040元/年。

第二十一条软件工程专业(学制四年):9200元/年均(一、二年学费5040元/生.学年,三、四年学费13360元/年)。

第二十二条重点学科专业(学制四年):5460元/年。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8640元/年。

第二十四条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制四年)各专业第一、二、四学年学费15000元∕年;第三学年到台湾合作院校学习,学费按合作高校的收费标准收取,约新台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约2万多元。

第二十五条各类型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如下:新学生公寓一号楼1080元/年·生,瑞京普通学生公寓900元/年·生,瑞京套房学生公寓1030元/年·生,达理标准学生公寓1200元/年·生,达理普通学生公寓950元/年·生。

第二十六条:除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部分学年外,各专业学生均在漳州中心城区的校本部学习。就读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学生第一、二、四学年在校本部就读,第三学年在台湾合作院校就读。

第二十七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规定的,由闽南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八条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邮编:363000

咨询电话:0596-2529991

  ??????????? 2017-05-22 12:52

类似问题答案

2013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均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分省份、分类别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其中,福建省内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统考的成绩,福建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校考(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6-2523210。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除考生所在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别规定外,文史、理工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将同一省份同一批次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文科单科成绩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6-2591404。第十二条学校面向各省份的文史、理工类各专业的录取规则,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别规定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即在各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学校将同一省份同一批次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文科单科成(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邮编:363000
第二十八条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邮编:363000咨询电话:0596-2529991(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402),是福建省省属重点建设本科高校。第三条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招生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含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录取时根据考生艺术类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我校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招生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含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录取时根据考生艺术类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1)福建省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①编导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②美术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③音乐(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如下
第十七条学校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如下:(一)学校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的省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根据各专业的预录取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提交福建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二)学校面向福建省的音乐学((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第十一条学校2016年化学(师范)专业、科学教育(师范)专业合并为化学类进行统一招生。第十二条凡报考英语类专业(含英语、商务英语、翻译)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它(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