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一)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专业服从志愿录取。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
(三)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于2013年4月20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2013年民办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