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纪律监察组,负责对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中学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013年民办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