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生和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2012年11月14日)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013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