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大气科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2013年兰州大学大气科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