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机制改革资助对象:我校录取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委培和自筹录取类别录取的在职培养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2.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学业奖学金、助研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吸引优秀生源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构成。其中:
①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费。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一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全额学费(100%),二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50%的学费。从2011年起,符合培养机制改革资助条件且非在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②助研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研究生在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助研助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18000元,录取为非在职全日制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均可享受助研助学金。
2013年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按教育部要求,从起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