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水平的证明,是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进入就业岗位的凭证。
学校2001年被批准成立兰州市第二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凡在校学生学完相关专业课程,可申报相应工种的中级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分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经鉴定考试合格者,核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职业资格证书》上加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专用章。
可选择的鉴定工种(职业)有:工程测量工、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维修电工、管工、防水工、钢筋工、盆景工、砌筑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翻模工、混凝土制品模具工、筑路、养护工、燃气具安装与维修工、管道检验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等54个工种。
(二)、岗位证书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要求,在建设行业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劳动者从事建筑行业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各专业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半年(或完成所有专业课学习,进行毕业实习前)由部组织进行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培训。参加培训的学生,经考试合格后,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甘肃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三)、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是由人力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领域新职业国家考试。凡在校学生学完《计算机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平台)》等相关课程后,均可参加考试。经考试成绩合格,报至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专用章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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