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2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390分,四科总分满分750分。
2、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等奖者,可免试推荐到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的相应本科专业学习;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推荐到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应专科专业学习。
3、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者,可增加20分投档;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二、三等奖者,分别可增加15分、10分投档。
4、对口高考班学生报考院校仅限于湖南省内各高等院校。后附2012年职高对口高考招生院校。
2013年浏阳市职业中专对口高考班招生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口高考的相关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