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科目:声乐、舞蹈(或器乐)、美术、语言表达。
2.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分值见下表:
考试科目声乐舞蹈(或器乐)美术(素描)语言表达分 值50分50分50分50分
3.具体要求
声乐:考生在指定的曲目范围(见附件一)内任选一首歌曲进行清唱。曲目范围见市教育局网站
舞蹈(或器乐):考生自选舞蹈片段进行表演或自选一种乐器演奏。伴奏音乐磁带或VCD、CD光盘自备,除钢琴之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带。
美术:考生临摹一幅由考场提供的素描作品。除画纸、画板外,铅笔、橡皮、透明胶带等由考生自带。
语言表达:考生接受仪表仪态目测考核与现场提问、随机抽取文章段落进行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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