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专业、辅修专业的收费依照物价部门批准的相应专业的学分收费标准执行,即105元/学分。
2、学费集中交财务处。修读学生须按学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音乐学院办理缴费、登记和听课手续。逾期不交学费、不登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2276284(601)姚老师 毛老师
乐山师院音乐学院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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