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招生监察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发现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2013年黎明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