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本科毕业生待遇确定”(人社部发[2010]57号文件),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时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2、可对口升学:在我院学习满两年,可进入到我院对口升学班学习,参加全国统一的对口升学考试,升入到普通大专、本科院校深造。
3、可参军:“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人社部发[2010]57号文件)。
4、可订单培养:根据自愿可参加我院与企业签订的订单培养班,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我院订单班有:富士康班、双汇班、银鸽班、连展科技班、波司登服装班、南京巨宝数控班等)。
5、可就业:学生毕业后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院为毕业生提供终身就业服务。
2013年漯河市技工学校秋季学生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