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和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生入学后经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音乐学院简介
陇东学院音乐学院成立于1996年,是学校在“开展艺术教育,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的办学理念和背景下孕育的一朵奇葩。设有音乐学、舞蹈学两个专业。在校学生415人。学院设有理论、声乐、器乐、舞蹈四个教研室。拥有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队伍,19名专业教师中,有教授3名、副教授5名,讲师7名,助教4名,在国家、省级刊物上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出版音乐教材、专著6部,多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被评为甘肃省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音乐学院将办成一个以音乐学、舞蹈学为主体,专业教育和演艺实践结合,校内教学科研与社会音乐教育兼顾的品牌专业和窗口专业,以建设“彰显特色、服务发展、实践应用”为基本目标定位,立足陇东,面向全国,培养出适应社会各个层面、各类音乐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和应用型专门人才。
舞蹈学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舞蹈素质,掌握舞蹈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舞蹈表演和编导能力,适合在高等院校及中、小学校从事舞蹈教学、舞蹈研究,在演艺团群众文艺团体、企业、职业专科学校以及中、小学校担任演员、舞蹈创作及舞蹈编导的专门人才。
招生事宜
2013年陇东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