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素质和体格检查合格的前提下,各级各类学校均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课改实验班不得招收低于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在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重点班和统招分配生三个批次录取时,录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在其它批次录取时,录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统招分配生因总分排名未达要求导致生源不足的,转为普通班统招非分配生计划。
录取过程中,如遇中考总分相同,因受名额限制不能同时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比较语、数、英三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如再相同则比较语、数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
2013年昆山市各级各类学校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