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在综合素质和体格检查合格的前提下,各级各类学校均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课改实验班不得招收低于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在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重点班和统招分配生三个批次录取时,录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在其它批次录取时,录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
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统招分配生因总分排名未达要求导致生源不足的,转为普通班统招非分配生计划。
录取过程中,如遇中考总分相同,因受名额限制不能同时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比较语、数、英三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如再相同则比较语、数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
2.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按照批次及志愿顺序的先后依次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一阶段(批次)录取时公布低录取分数线。
第一阶段,分为以下二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课改实验班录取工作;
第二批次,完成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重点班录取工作;
第二阶段,分为以下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完成昆山中学、震川高级中学普通班统招分配生录取工作;
第二批次,完成昆山中学和震川高级中学普通班统招非分配生、择校生录取工作;
第三批次,完成师范、五年制高职中“5+2”本科投档工作;
第四批次,完成市一中“鸿志班”、陆家高级中学“励志班”和开发区高级中学“行知班”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市一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市一中(费俊龙中学美术班)统招录取工作。
第四阶段,完成市一中、陆家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市一中(费俊龙中学美术班)择校;职业学校课改实验班;艺术类、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市属中专、技工院校网上市场招生工作(详见《2013年昆山市中考第四阶段网上招生办法》)。
昆山中学中美课程班由学校自主招生。
昆山文峰高级中学、上海交大南洋(附属)昆山学校、昆山开发区国际学校三所民办学校由学校自主招生,在公布考生成绩之日起进行自主招生,并在第三阶段录取之前完成。考生如被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则不能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市属中专、技工院校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并加盖市招生办录取专用章。
3.残疾学生照顾政策
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1987〕教职字008号)的规定办理。
2013年昆山市各级各类学校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