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专、职校和技校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参加我院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分数情况下,语数外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未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执行省招委对考生加分、降低分数录取的相关规定。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艺术类专业含普通文理类考生。
6.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
2013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