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素质。
2、年龄不超过十八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应、往届毕业生,符合市招考办规定的报考条件。
3、色弱者不准报考美术专业。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考生按所在县、区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各专业考生名单及准考证必须加盖县、区招生办公章。
3、其它事宜按市招考办招生规定办理。
(三)专业加试时间、地点
各专业考生于5月11日在锦州师专进行专业加试。
(四)专业加试内容
1、初等教育(体育)专业:(满分100分)
100米跑(25分);立定跳远(25分);原地推铅球(25分);800米跑(25分)
2、初等教育(音乐)专业:(满分200分)
声乐(70分):自选一首歌曲;
器乐(70分):练习曲或演奏曲一首(钢琴以外的乐器自备);
视唱(20分):五线谱视唱曲一首;
模唱(20分):单音模唱;
模仿(20分):节奏模仿;
3、初等教育(美术)专业:(满分100分)
静物组合素描、色彩各50分(画笔、铅笔、水彩、画板等自备)
4、学前教育专业:(满分200分)
音乐(80分):单音模唱(30分);自选一首歌曲(50分);
美术(60分):静物组合素描;
舞蹈(60分):自选舞蹈;
5、初等教育(普师)专业:(满分100分)
音乐(50分):自选无伴奏歌曲一首;
美术(50分):静物组合素描;
(五)面试
各专业考生均须按一九九O年《辽宁省中师招生面试标准》面试,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未参加面试为面试不合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1、①各专业考生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招生指标三倍发专业合格证;②专业加试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后在政审、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持专业加试准考证参加加试,加试时如准考证丢失或准考证骑缝章不清楚,必须凭县、区招生办贴有与原准考证同底版照片的证明或准考证存根参加加试,否则不予加试。
3、参加各专业加试的考生必须于加试当天八点到加试学校参加考生会。
4、体育专业考生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育加试,必须持县、区招生办证明,县、区医院诊断书于加试当天早八点到招生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补考。体育补考定于5月21日九点到锦州师专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到。
5、各专业考生须交报名费、考务费100元,由葫芦岛市招生办代为收缴,市招生办与5月9日送报名单时与师专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
锦州师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乘10路公共汽车到师专站,乘环路、116路公共汽车到马家站下车北走200米)
联系 电话:(0416)4585401 4784026 传 真:(0416)4585871
联 系 人:徐老师 胡老师 赵老师
网 址: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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