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3:7)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各专业之间计划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按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已被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
2013年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