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江苏户籍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有关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目前,我省教育厅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加紧调研,力争尽快出台非江苏户籍考生在江苏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目前,非我省户籍的考生暂不得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待我省有关政策在年底前明晰之后,只要符合2013年报考条件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再安排集中办理相关补报名手续。
2013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