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户籍所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填报志愿时应在相应的录取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
(三)对成绩达到所在市确定的高职校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专业要求和填报志愿情况,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报考刑事执行专业的考生,还必须经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并达到各项合格条件)。
(四)各专业录取女生比例:刑事执行不超过10%,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安全防范管理、司法信息技术专业不超过30%。以上各专业招录指标中,定向系统子女20%。
2013年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