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考试,要求考生在考前自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器乐考试,要求考生在考前自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其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音乐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