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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配套改革措施

2013年江苏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配套改革措施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5 01:54:00 解决时间:2018-03-25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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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套改革措施

在扩大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同时,要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性人才的需要。

(一)健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理论学习与技能培养、课堂教学与岗位技能培训、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顶岗实习制度的落实。推进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化办学,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创新教学方式和专业设置,加强教材建设,使中等职业教育面向企业、面向农村、面向市场培养技能型人才。

(二)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加快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

(三)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用(聘任)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的比例。创新教师教学和综合素质考核制度,探索实行学校、学生、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

(四)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主导、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各市、县(市、区)财政、教育和人社部门要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苏财教〔2010〕297号)要求,切实承担和履行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市、县(市、区)财政不得因减免学费而降低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要逐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正常运行、健康发展。

  ??????????? 2018-03-25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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