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人社部《关于颁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09年修订)的通知》(人部函[2009]272号)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我省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平均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10%确定,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分别按8%、10%和12%确定。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全省人社系统所属技工院校由中技班进入高级技工班、技师班学习的在校学生执行我省高校奖助学金资助政策,不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范围;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技师班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其中免学费标准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确定,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013年江苏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省财政分担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