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我院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我院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院普招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2013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专转本学籍管理与就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