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平行志愿报考我院成绩达到江苏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文、理类选测科目等级达到1C1D,必测科目等级4C,信息技术合格,有一定学科特长的考生可使用预留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体育、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前提下,文化总分较高但专业成绩略低,或专业成绩较高但文化总分略低,且具有其它学科特长等。
(3)预留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2013年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招生章程江苏省普通江苏省普通文、理、艺、体类专业使用预留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