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二)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类科目组按投档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加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按“专业清”的方式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技能分高者优先。
(四)对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
(五)使用预留计划招生录取原则:
1、可使用预留计划招收具有学科特长的考生,具有学科特长的考生须是“除享受直接录取政策外的符合对口单招奖励政策的考生”。
2、文化与技能成绩未达到我院投档低分,但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3、志愿填报符合省考试院规定要求。
4、预留计划招生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2013年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招生章程江苏省对口单招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