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就业实行以岗定酬,年收入不低于2万元。
2、在同一单位实习与工作的毕业生,其实习期可抵试用期。
3、一经录用,享受劳动部门规定的养老等五项保险,劳动保护按国家劳动法规定执行。
4、本专业优秀毕业生可以参加大专以上学历的继续学习(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继续学习提供方便,凡非性质继续学习由用人单位支付部分费用,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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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就业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