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性奖励加分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3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20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二)照顾政策加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
1、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3、近三年获得由县(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
4、高中阶段(或中职)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40分;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20分;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20分;
6、往届中职、高中毕业生根据从事乡(镇)村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规模种植和养殖、农民经纪人的年限加10分/年,高不超过40分,由所在地的乡(镇)出具证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加分材料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一并上交。
2013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