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程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提出各专业领域建议录取名单。
2.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专业领域的建议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3.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待录取”状态得到考生本人确认(接受待录取)后生效。
4.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协议。
5.拟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公示一周,再由研究生处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3年江苏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程序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