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新生实施录取工作。
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年级、分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同分条件下按志愿先后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我校要求的,不予录取。
2013年江苏理工学院公办专转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