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7.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8.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9.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2013年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招生章程除江苏省外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