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录取的企业优秀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不得更改专业。
2、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招生办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又未请假者,按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将报请省考试院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3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招生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