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16-83889009)。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批准备案后,通过省考试院官方网、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2013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建院江苏省内对口单独招生入学奖学金: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的高分新生进行一次性奖励2000-6000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