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资质:江苏省内三星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2、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对高中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1B3C以上;对中职毕业生要求技能突出、学业成绩总评位居全年级中等及以上)。
3、实施程序:中学申请---我校评审---校长推荐---我校审核公示---单独面试---预录取公示---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批。(详见我校《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2013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建院单独校长推荐生的选拔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