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经考生申请,学院研究,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破格录取。
1,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
2.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新项目的考生。
十二、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划定。
(二)录取总分: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等级、英语等级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四)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日程安排
时 间内 容1月15日前1.公布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2.公布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加试项目与时间安排.1月15日-20日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3月18日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参加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4月5日公布综合素质考试方案。4月12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成绩。2.具备参加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3.综合素质考试具体安排。4月20日考生报到4月21日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考试4月23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和体育特长生加试成绩。4月24日-25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25日1.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2.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四、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试。综合素质考试结果,由学院招生办汇总后上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五、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六、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七、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 邮政编码:211168
2.咨询电话:400-040-1156 传真:025-52710208
3.E-MAIL:jsjmzb@***
4.学院网址:http://***.cn/
5.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jb.***.cn/
十八、乘车路线:
南京火车站、南京火车南站可乘地铁1号南延线至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下即可;。
南京汽车东站可乘28路、10路、45路、136路、D4路、69路乘公交车到南京火车站转乘地铁1号南延线至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下即可;
南京中央门汽车站可乘28路、10路、45路、136路、D4路、69路、1路、33路公交车到南京火车站转乘地铁1号南延线至南医大?江苏经贸学院站下即可。
十九、本简章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破格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