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给予国家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加10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项目: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按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
2.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按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审核确定。
2013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学院政策性加分项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