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学生警务研究人才训练班实行如下考核评价机制:
1.训练班学员结业考核包括警务研究选修课程考核、警务研究专项课题成果考核、调研实习活动考核三项,三项考核权重分别按30%、50%、20%计算,考核合格者取得训练班结业证书。依据考核成绩和综合表现,按30%的比例评定优秀学员并颁发证书。
2.警务研究选修课程考核合格的学员每门课程记2学分。
3.取得训练班结业证书的,在学生综合测评中按班级智育均分3%给予加分;评定为训练班优秀学员的在学生综合测评中按班级智育均分5%给予加分。
4.取得训练班结业证书的学员,学院根据其毕业分配志愿向公安机关用人单位进行组织推荐。
5.训练班学员因违纪被学院处分的,随时取消继续参训资格;训练班学员大学期末文化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原则上取消继续参训资格。空缺名额从已经选修警务研究课程、主持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的警务调研社团成员中择优补录。
2013年江苏警官学院生警务研究人才训练班考核评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