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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职业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2013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职业综合素质考生须知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07:13:00 解决时间:2018-03-22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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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 2018-03-22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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