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
3.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4.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5.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2013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其他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