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教育部要求,实现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我院招生的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无要求。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1)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2)对江苏省艺术类考生,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
(3)对江苏省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考生必须取得全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但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无要求,符合要求并提出申请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4)低录取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有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的,具体要求为: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6)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2013年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江苏省内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