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总分值为300分,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面试组评分×250/300+加分项。
加分项的确定:根据考生提供的中职或中学学习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进行加分项统计,具体标准为: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同时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只计算一项,不重复计算),考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只计算一项,不重复计算),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专业竞赛获奖证书分别加10、15、20分(只计算一项,不重复计算),加分项总分值50分,考生加分项分值统一由招生就业处提供。
2013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面试成绩构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