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考试由本校组织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我校核发的《济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三证齐全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考试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4、器乐表演及声乐表演类考试曲目均为自选,中外作品不限,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音乐教育考试主副项考试不得重项;报考键盘、乐器修缮专业方向的考生可相互兼报,其他专业方向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
5、听写、乐理笔试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答题纸,考生需自带2B铅笔、橡皮及签字笔。论文写作考试,考生需自带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
6、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4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于4月份发放《济南大学2013年音乐学专业测试合格证》,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通过济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成绩在合格线以下者,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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