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文化课科目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相关高职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术科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凡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部分专业须按招生院校的要求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音乐、体育和美术等术科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等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定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并由招生院校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时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同类术科考试成绩在各试点院校内互认。
2.文化课考试内容。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及要求依据《广东省2013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
(二)招生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音乐、体育和美术专业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各院校内专业志愿之间采用平行方式录取。
考生参加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2013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招生政策文件招生选拔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