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吉林财经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第五条 我校共有本科专业30个,2013年招生的本科专业30个。
第六条 2013年我校计划招生2750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我校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朝鲜语、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学、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类等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招收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考生。
2.报考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英语、日语和朝鲜语等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英语口试,则考生须参加,录取时英语口试成绩将作为参考。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条 体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3年吉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