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3年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配套改革措施

2013年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配套改革措施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16:26: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26

满意答案

三、配套改革措施

在扩大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同时,要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一)健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理论学习与技能培养、课堂教学与岗位技能培训、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顶岗实习制度的落实。推进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化办学,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创新教学方式和专业设置,加强教材建设,使中等职业教育面向企业、面向农村、面向市场培养技能型人才。

(二)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加快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

(三)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用(聘任)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的比例。创新教师教学和综合素质考核制度,探索实行学校、学生、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

(四)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在落实免学费政策的同时,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制定本行政区域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进一步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正常运行、健康发展。

  ??????????? 2017-05-20 13:26

类似问题答案

2013年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有关工作要求
四、有关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按照“中央政策引导、地方统筹安排、积极稳妥推进、保持平稳过渡”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国务院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一、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配套改革措施
三、配套改革措施在扩大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同时,要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一)健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理论学习与技能培养、课堂教学与岗位技能培训、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顶岗实习制度的落实。推进(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调整步骤如下:(1)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吉安市技工学校按照财教[2012]376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
  1、按照财教[2012]376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开学时不交学费)。2012年起将助学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户籍在万安、永新、遂川、井(阅读详细内容)
2012年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管理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2年11月6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2年吉安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管理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
第四条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对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地方各级财政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阅读详细内容)
2012年吉安市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管理国家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评定
第五条国家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如下: ①录取新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认定申请表》;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按班级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各班班主任协同校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初审通过的学生,校资助管理中心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公示无异议后,校资助管理(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