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专业计划,招收普高毕业生专业的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三项合计总分,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额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总分折算方式:总分=高中会考折合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根据专业计划,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的考生以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额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4.若某个专业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含)时,该专业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60%(含)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则转入相应类别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5.录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http://zs.***.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6.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2013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