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考生应于2012年11月29日至30日到本人户籍所在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在报名点领取《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审查,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属县(区)教育局审查;往届毕业的“三校生”回户籍所在市招办审查。各级资格审查部门要认真审查报名考生在我省常住户口年限、学历、学籍档案。严防违规报考。 3、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从2012年起,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市(区)招办指定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三)报考费缴纳: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从2013年起,报名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 报名各环节的时间安排、考生信息确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要求及办法等,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2〕39号)执行。 四、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9∶00―11∶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15∶00―17∶00 英语。 评卷、登分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 五、填报志愿及建立档案: 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与普通高校统考提前录取批次相同,各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公布的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的院校、专业名称及代号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考生档案分为电子和纸质两种。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高考成绩、报考志愿、诚信记录等内容,由省招办建立。电子档案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纸质档案包括学籍档案、体检表和考生资格审查表,由市(区)招办负责建立。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纸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院校。 六、录取: 录取工作时间和程序与普通高校统招提前批次相同,按照职教师资本科、高职(专科)顺序分段进行。录取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分科类、分层次划定。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 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院校确定,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省招办负责向院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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