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3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规则

2013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4:17: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2:46

满意答案

第二十六条 录取规则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校计划数为止;若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则根据各省招生委员会的具体安排,从填报我校的征集志愿考生中录取;对未报考我校志愿、又未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专业,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我校投放计划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等。

  ??????????? 2017-05-19 12:46

类似问题答案

2013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录取规则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校计划数为止;若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则根据各省招生委员会的具体安排,从填报我校的征集志愿考生中录取;对未报考我校志愿、又未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2.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录取规则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将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完生计划,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调剂志愿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录取规则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将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完生计划,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调剂志愿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录取规则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四条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0―监督电话:0530-5925712Email:(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3]5号)精神,结合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菏泽(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学校概况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十一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专业及课程设置适应社会需求,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现有临床医学系、护理学系、药学系、基础部、实践教学部、社科部等6个教学系、部。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口腔医学、药学、医药营销、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疗保险实务等9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含麻醉学方向、全科医学方向和超声诊断方向,护理专业含ICU方向和涉外护理方向(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菏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遵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遵从其规定。山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河北省、辽宁省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其他省(市、自治区)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